权威发布|我市召开东营市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免费国产裸体美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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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0:11

1月7日,免费国产裸体美女视频全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东营市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学锋,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庞海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顾海军,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牟海宁,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学锋

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举措。“铁拳”行动开展四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真正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2024年以来,全市系统共查办“铁拳”行动重点领域案件841件。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2024“铁拳”行动的相关情况。

一、聚焦民生关切,明确查办重点

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民生导向,紧扣目标任务,以“护民生”为中心,在国家总局和省局确定的14类案件查办重点的基础上,AV无码专区全面总结往年“铁拳”行动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各领域违法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结合我市产业分布、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等实际情况,新增4类重点作为我市“自选动作”,共确定了18类案件查办重点。一是突出“保安全”主题,严厉查处“三品一特”领域违法案件。重点打击劣质燃气灶、劣质电动自行车、劣质儿童玩具、伪劣建材、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肉及肉制品掺假掺杂、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气瓶违法充装、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以及农村食品、药械化等领域违法行为。二是突出“反欺诈”主题,严厉查处线上线下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案件。重点打击加油机计量作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二、精准重拳出击,打出“铁拳”声威

2024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始终保持民生领域高压严打态势,坚持常规安排和专项任务目标一致、力度一致,坚持把群众身边“关键小事”专项执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守护消费、守护知识产权、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等重点执法工作与“铁拳”行动有机结合、统筹开展,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严惩重处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一是扎实推进群众身边“关键小事”专项执法。聚焦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和医院、海鲜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扎实开展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维修全链条执法检查,查办电子秤计量违法案件26件。二是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强化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的执法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查办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案件30件。三是深入开展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与公安机关同步部署,一体推进,精品无人区一区二区三区在线将肉及肉制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作为打击重点,开展联合抽检行动,查办肉制品违法案件57件,移送公安机关10件。

三、加强协同联动,提升执法效能

“铁拳”行动中,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注重统筹监管执法力量,强化各部门间的工作协同,凝聚有效打击合力。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铁拳”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市县联动、业务指导、督导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协调机制,确保“铁拳”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强化市县联动。有效统筹市县执法力量,推动市级执法力量下沉,指导各县区开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处,切实提升执法质效。联合垦利区局、广饶县局、利津县局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加油机计量作弊专项执法行动,查办案件8件。指导河口区局开展医疗收费专项执法检查,查办案件3件。三是强化行刑衔接。出台《涉嫌犯罪案件涉案物品认定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以来,先后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案件会商会议12次,国产边摸边吃奶边做爽视频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起,出具假劣药认定意见5份。东营市、东营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办的某水产经营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机关查办的毛某某等人涉嫌销售假药“咳嗽水”案被省药监局挂牌督办。

四、践行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

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行“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执法模式,将普法与服务寓于执法的全过程,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向当事人精准普法释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当事人深刻感受执法的“温度”。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要求,制定《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与不予强制措施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引导当事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全市系统共办理轻罚免罚案件1891件。积极助企纾困,开展重大案件跟踪回访,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健康成长,切实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采取送法上门、入企提醒、法律培训等多种方式,在夫面前人妻被欺完整版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为企业一线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5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落实“两书同达”机制,主动开展信用修复提醒服务,指导帮助失信主体及时高效完成信用修复,更大程度释放经营主体活力。

五、坚持打宣结合,持续释放震慑效应

坚持打击和宣传同步推进,综合运用新闻发布、线索征集、销毁活动、案例曝光组合拳,开展广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应。组织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并发布“铁拳”行动线索征集公告,详细介绍我市开展“铁拳”行动的背景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铁拳”行动,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线索,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查获的侵权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工业产品等300余个品种1082批次,共计20余吨,货值达100余万元,展示了“铁拳”行动工作成效。强化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定期向社会曝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无码人妻丰满熟妇精品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释法普法、警示引导作用。2024年以来,共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5批28件,其中6件入选省局典型案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今天,我们选择了11个典型案例向社会集中曝光,这些案件涉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冒用地理标志、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超出政府定价收取电费、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希望媒体朋友积极跟进报道、广为宣传,进一步提升“铁拳”行动的影响力。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履职担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纵深推进“铁拳”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护民生、促发展、保安全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同时,我们也真诚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参与、支持市场监管工作,共同营造社会共治共享、群众放心满意的良好氛围,谢谢大家。

鲁中晨报记者:

在2024年“铁拳”行动中,推油少妇久久99久久99久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优化营商环境,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具体是如何做的?

庞海霞:

2024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注重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的转变,制定出台《关于推行“执法+普法+服务”执法模式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主动将“铁拳”行动与服务型执法结合起来,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事前预防,积极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坚持指导在前、服务在前、提示在前,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执法的首要任务。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调整和编制了权力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轻微免罚清单、涉企合规指导清单等四张清单,明确权责事项,确定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确定风险点和指导措施,明确指导责任和方式方法。及时梳理违法行为发生频次较高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针对性指导,积极引导企业快速准确判断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风险,确定防范措施,做好风险防范。2024年以来,清纯唯美另类卡通丝袜共召开专利代理公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指导约谈会议8次,发放外资企业登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证前指导书30余份,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二是强化事中普法,实现全过程精准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普法教育贯穿执法全过程,有针对性地普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知识,采取送法上门、入企提醒、法律培训等多种方式,主动开展法律宣传和教育引导,引导企业学法、知法、守法,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以来,为企业一线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5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面对面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完整阐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裁量理由,结合案情说透法理、事理和情理,切实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强化事后指导,主动帮扶企业整改提升。建立重大案件跟踪回访制度,针对违法事项,主动帮助当事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国产99久久99热这里只有精品15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法律服务,指导其制定改正措施,依法落实整改要求,助力企业健康成长,避免简单化“一罚了之”,切实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主动开展信用修复提醒服务,指导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帮助市场主体自我纠错、重塑信用。2024年以来,全市系统共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信用修复43件,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非法改装、保障生产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对履行好部门职责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顾海军:

电动自行车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去年国家和省市政府分别部署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整治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打击非法拆改限速器、更换大容量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了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出台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项方案》,国产精品99精品久久免费上下一心、协同发力,积极推进各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严查质量隐患,加强源头保障。在全面摸排、查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32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组织召开集体约谈会,组织签订经营承诺书,全面落实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人员,建立进销货台账。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质量监督检查1024家次,组织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查61批次,查办质量不合格案件30起,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42辆,有效维护了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链条监管,全面综合治理。针对问题多发环节,全市督导检查外卖合作运营商28家次,对外卖骑手积极推行“共享换电”模式,目前全市21家即时配送企业的骑手使用“共享换电”率达到95%。积极宣传鼓励安装电动自行车入梯智能阻止系统,2024年累计完成1495台住宅和办公楼宇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电动自行车系统,有效防范了使用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树牢安全意识。全市先后张贴发放《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提醒告诫函》《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明白纸》等宣传资料近万份,借助微信、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知识,倡导和引领广大消费者、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自觉抵制非法改装、更换大容量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的电动自行车整治社会氛围。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电动自行车整治的重点难点,持续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积极推动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水平。

黄三角早报记者:

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请介绍一下工作开展情况?

牟海宁:

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会议精神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的重要举措。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工作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对“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将其与“铁拳”行动有机结合,同向发力,统筹开展。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责任,定期对各县区进行督导调度,推进全市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查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旅游、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房地产销售、汽车销售、互联网平台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五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违法行为,包括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服务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履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义务,以及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诉求等。自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经营主体53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790余人次,查办相关案件33件。

三是强化以案释法,释放震慑效果。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当事人在从事旅游经营活动中,与消费者签订了《境内旅游合同》《出境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等系列电子旅游合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在未尽提醒和求助义务、违约等情况下应负法律责任,规避自身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的查处,不仅是对企业不法行为的制裁,更是对整个市场秩序的有力维护。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还具有示范效应,为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守护消费”执法铁拳行动,聚焦消费集中的企业、行业、区域,重点查处售后推诿、虚假承诺、霸王条款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振消费意愿和信心、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维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

大众网东营频道记者:

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方面是如何做的?

王学锋:

2024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以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推动全市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涉企检查,提高执法办案“准度”。坚持“无事不扰”原则,结合年度监管重点,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依据、任务、时间、频次及责任单位,未列入检查计划的不得随意开展执法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全面应用“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对通过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外地移送、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网络监测等渠道来源的违法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市局在全市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执法资源、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市县两级执法深度融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全面应用综合执法办案系统,实现全部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链条电子留痕,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创新执法理念,传递执法办案“温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裁量权,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做到过罚相当、宽严相济,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首次不罚”“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要求,制定《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与不予强制措施规定》,明确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117项、不予强制措施事项11项。2024年以来,全市系统共办理轻罚免罚案件1891件,发布减轻处罚、轻微不罚、规范自由裁量等指导案例20件。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制定《关于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两查两审双备案”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1+7+N”法制队伍,明确监督的主体、内容、方式和程序,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网络。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编制《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示范案卷汇编》,筛选具有指导引领和推广意义的案卷,促进全市系统执法文书制作、自由裁量适用的规范和统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当事人可以在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电话、邮箱、扫描二维码等方式随时反馈意见,切实加强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2024年以来,全市系统有1份案卷被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评为第一季度行政处罚优秀案卷,6份案卷被省局评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1份案卷被省局评为优秀文书。

东营市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监管风险较大的18类查办重点,集中执法力量,精准重拳出击,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查办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东营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4年6月,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对东营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对东营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自2022年6月起,当事人在从事旅游经营活动中,与消费者签订了《境内旅游合同》《出境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等系列电子旅游合同。合同中存在免除经营者在未尽提醒和求助义务、违约等情况下应负法律责任的格式条款,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东营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N-二甲基亚硝胺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4年8月,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对东营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N-二甲基亚硝胺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且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并处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根据监督抽检结果,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对东营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污染物质含量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且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等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东营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超出政府定价收取业主电费案

2024年8月,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对东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超出政府定价收取业主电费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根据投诉线索,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对东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期间,超出政府定价多收取商户电费23592.72元。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将多收价款全部退还给商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四、东营区某购物超市销售假冒“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的商品案

2024年9月,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对东营区某购物超市销售假冒“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的商品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根据举报线索,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对东营区某购物超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君丝宝”火锅粉丝,标签标注“龙口粉丝”。“龙口粉丝”是地理标志产品,执行标准为GB/T19048-2008。涉案粉丝产品未按照“龙口粉丝”的执行标准生产,不符合“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擅自使用“龙口粉丝”,易使消费者对产品品质、质量及来源等造成混淆误认。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五、河口区某肉店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且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4年6月,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对河口区某肉店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且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并处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河口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某超市经营兽药残留超限量的羊肉案件线索追溯,发现该批次羊肉系当事人从利津一个摊贩处购进,销售给东营市某食品公司,该公司又销售给河口区某超市。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及联系方式。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六、垦利某中医诊所使用劣药案

2024年5月,垦利区市场监管局对垦利某中医诊所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根据投诉线索,垦利区市场监管局对垦利某中医诊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给患者的药品龟甲胶、阿胶已经超过有效期,在配药室陈列的1盒硫酸镁注射液、1盒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垦利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4年5月,广饶县市场监管局对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广饶县市场监管局对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负责的某项目60-66号楼16台电梯的检验报告均已超期,上述电梯均处于使用状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广饶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八、广饶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伪造厂名厂址、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塑胶玩具案

2024年1月,广饶县市场监管局对广饶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伪造厂名厂址、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塑胶玩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并处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举报线索,广饶县市场监管局对广饶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被举报的儿童玩具泡泡相机及英雄超人。经查,两种儿童玩具标示的生产厂家均属伪造,且涉案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标示条码均未经核准注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以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广饶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九、利津县某电动车配件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2024年1月,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某电动车配件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并处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某电动车配件部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T09Z)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电动车的“车速提示音”、“导线布线安装”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十、山东某地产公司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案

2024年7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山东某地产公司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根据举报线索,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山东某地产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广告,含有“项目选址某公园旁,5分钟举步湖畔”“沿道路向北驾车仅需4分钟”等内容,存在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十一、仙河镇某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4年7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仙河镇某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仙河镇某商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某款白酒标注了“汾酒”商标标识。执法人员扫描涉案商品防伪二维码后显示无法打开,商品无法追溯,且当事人不能说明提供者,无法证明涉案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经查,该涉案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